石首市公安局本级公安局更新警用车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情报
湖北
¥171.3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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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采购人:石首市公安局本级] [¥171.300000万元(人民币)] 石首市公安局本级公安局更新警用车辆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 石首市公安局本级
代理机构: 石首市财宝街28号
行政区域: 湖北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00:00
预算金额: ¥171.300000万元(人民币)
【正文】
石首市公安局本级公安局更新警用车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9 15:38 | 发布单位: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开标时间:2026-10-30 | 项目监管地:石首市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公安局更新警用车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3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0812026010005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1-2026-00791 3、项目名称: 公安局更新警用车辆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71.3 (万元) 6、最高限价: 171.3 (万元) 7、采购需求: 公安局购置13辆警用车辆,预算合计1713000元。 8、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货物在自合同签订起15日历日内进行交货并组织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6年10月10日 至 2026年10月16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10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3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2.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账号注册。供应商注册完成后可进行 CA 数字证书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并绑定后即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者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跳转登录,点击所投项目(或包段)进行项目报名并获取所投项目(或包段)询价文件。(注:如对数据汇聚平台有疑问,或注册、登录、操作有问题,请查看平台内的操作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石首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 石首市建宁大道588号 联系方式: 13872205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石首市财宝街28号 联系方式: 15090809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悦 电 话: 15272308042